今年來,在火車道附近擺“個性”的人數劇增。前段時間,一女子火車道上玩自拍,愛美不要命,險些用命埋葬“愛情隧道”;還有不少居民住在鐵道附近,為了不走“冤枉道”,橫穿鐵路,只為“逛大街”;更有小情侶近距離抓拍列車,引朋友圈點贊......對于這些新聞,大部分人都表示擔心,擔心火車沒有停住,擔心人會被火車“吞噬”。可這些點贊,叫好,“跟風上”和“別出心裁”的人群是怎么想的呢?難道不知道這已經觸犯了法律?鐵路法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鐵路線路開通和列車運行。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規定,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、搶越鐵路,影響行車安全的,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。這樣的新聞屢屢發生,難道僅僅是當事人“很傻很天真”嗎?

對于這種玩命擺“個性”的群體,筆者認為僅僅是輿論的譴責還是不夠,這是對法律的藐視,對權威的“褻瀆”,相關部門必須對此予以“正法”,絕不姑息。同時,鐵路部門應與公安部門聯合“任教”,深入各單位、學校、社區進行鐵路安全宣傳、法律法規教育,讓大眾“有所知,有所畏”。另外,鐵路部門應加強防護網建設,還要加大易發生危險區段和弱控區段的工作人員密度,確保早發現,早制止。